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这意味着新型肺炎属于乙类传染疾病,那么通过什么传染呢?为大家整理国家防控措施如下:
新型肺炎乙类传染内容公告介绍
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防控工作有关会议决策部署,研究落实工作。要求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担当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扎扎实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完善多部门联防联控疫情预案,强化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二是坚决遏制武汉疫情扩散蔓延。强化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市场关闭和野生动物管控措施,严格落实机场、车站、码头等体温筛检措施,减少人群聚集性活动。
三是强化病例救治,调配好医疗资源,中西医结合,落实集中救治措施,醉大程度减少死亡。
四是依法做好全国面上防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要求,强化发热门诊作用,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五是加强科技攻关。争取尽快查明传染源、传播途径,密切监测病毒毒力、传播力的变化。
六是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公开、透明发布信息,加强防控工作正面报道。
七是深化国际交流合作。
八是部署好全系统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新型肺炎通过什么途径传染?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证实人传人;确定有医务人员被感染的情况;不会重复17年前非典的情况;现在采取措施,疫情完全可以逆转;
正确的防护手段可预防,戴口罩很重要;如果不幸感染病毒,医院也有相应的抢救方法,公众无需恐慌。
甲类传染病仅包括鼠疫、霍乱《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甲类、乙类、丙类三类,共39种。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如何判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表现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
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表现,并不意味着已经被感染了。但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且有武汉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出现小范围聚集性发病,应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中国大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截止2020年1月22日确诊 321 例,疑似 162 例, 治愈 25 例, 死亡 6 例(点击图片看大图)
数据来源:(https://3g.dxy.cn/newh5/view/pneumonia)
湖北省 确诊 270 例,疑似 11 例,治愈 25 例,死亡 6 例
北京市 确诊 10 例
广东省 确诊 17 例,疑似 4 例
上海市 确诊 6 例,疑似 3 例
浙江省 确诊 5 例,疑似 16 例
云南省 确诊 1 例
四川省 确诊 1 例,疑似 2 例
山东省 确诊 1 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 疑似 1 例
贵州省 疑似 1 例
安徽省 疑似 1 例
海南省 疑似 1 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 疑似 1 例
吉林省 疑似 1 例
江西省 疑似 2 例
天津市 确诊 2 例
河南省 确诊 1 例
重庆市 确诊 5 例
台湾省 确诊 1 例
香港 疑似 117 例
黑龙江省 疑似 1 例
湖南省 确诊 1 例
新型肺炎乙类传染国家防控措施
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
据人民日报消息,截至1月20日18时,我国境内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224例,其中确诊病例217例(武汉市198例,北京市5例,广东省14例);疑似病例7例(四川省2例,云南省1例,上海市2例,广西壮族自治区1例,山东省1例)。日本通报确诊病例1例,泰国通报确诊病例2例,韩国通报确诊病例1例。
如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