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说明
费用包含
交通:宜昌/西安往返机票,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门票:行程所列景区第一门票。优惠证件全程半价共退差价150元/人、免票共退500元/人。
住宿:高级/挂三/豪华型旅游酒店标准间(有空调、有热水,有电视、独卫)。
用餐:4早4正团队餐;早餐酒店含餐、正餐:一餐为自助餐,其他为桌餐(10人一桌,
8菜1汤,人数不够菜量酌减)。
导游:陕西当地持证中文导游服务。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常用酒店
西安市区
高级型:西安铁路饭店、车之友酒店、魁星酒店、润佳酒店、都市商务酒店、蓝箭酒店、约克商务酒店、航林酒店等同级别酒店。
挂 三:关中客栈酒店,秦大饭店,西北大酒店,华泰酒店,巴蜀商务酒店,景苑饭店,尚德酒店等同级别酒店。
豪华型:金顺泰酒店、神隆酒店、颐和宫大酒店、之茂酒店、厚水唐品酒店、时代大酒店、天悦酒店、富森酒店等同级别酒店
单房差:如产生单房请现付差价:全程高级型180元/人,挂三型210元/人,豪华型300元/人。
华山景区:
高级型:东府山庄、慧家山庄、华欣酒店、华山客栈。
豪华型:关中风情客栈、华鑫大酒店、华山COCO,华山紫苑酒店。
单房差:如产生单房请现付差价:全程高级型240元/人,挂三型280元/人,高级型400元/人。
费用不含
01. 个人消费以及园中园门票和景区辅助设施使用费:索道、电瓶车、观光车、游船等,特别说明包含的除外。
02. 因不可抗力因素所导致的额外费用。
03. 住宿产生的单房差以及出发前换人产生的费用。
赠送项目
01. 大明宫景区电瓶车、IMAX电影《大明宫传奇》。
02. 价值38元豪华自助中餐。
03. 价值54元景点【明城墙】。
任何原因不参加都不退费用!
购物安排
全程无购物店。旅行社在产品线路中不安排购物店,但行程中途经的很多场所(如:景区、酒店、餐厅、机场、火车站等)内部都设有购物性的商店,此类均不属于旅行社安排,我社对其商品质量无法担保,请游客慎重选择!
全程不强制推荐自费项目
温馨提示
报名须知:
01. 甲方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
02. 出发前换人或退团会产生费用!
健康说明:
01. 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02. 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近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
03. 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同伴陪同,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未成年人和老人保护:
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65岁以上老人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老人参团,必须由家人及子女在了解行程后,确保参团者身体健康,同意并且签订书面参团同意书!与老人或儿童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老人和未成年人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和老人的安全防范工作;夏令营带团老师和领队为监护人!
旅行必备:
01. 请您携带与签订合同时所留证件号码一致的身份证原件,儿童携带户口本原件。
02. 请携带旅行充电器或充电宝、手机相机存储卡,以免不便!
03. 西安地区早晚温差较大,请您准备好适宜的衣物、墨镜、雨伞、防滑的旅游鞋和常用药品等。
安全防范:
01. 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参观前请您注意听景区工作人员或导游讲景区安全注意事项,并且在游览过程中严格遵守。
02. 旅游活动中请您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老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好证件、火车票(飞机票)等;入住酒店时贵重物品请寄存酒店前台。
03. 下雨时请注意景区路况小心慢行、用餐时请注意餐厅地面、入住酒店时请注意卫生间地面,小心滑倒摔伤!
04. 自由活动期间请务必注意您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需要帮助时请联系我们!
特别说明
接 送 站: 含西安火车站接送站(不含南站)。
接站标志: 西安站出站口举橙底白字“红石榴”导游旗接站。
住宿说明:
01. 如您出行人数为单数,不能拼住解决,敬请现付房费差价。
02. 行程所列酒店星级为当地旅游行业标准。
03. 入住酒店时,请游客自行支付酒店房卡押金(100-300元)办理入住手续,退房时凭房卡退还押金!
餐饮说明:
往返火车上均不含餐;团餐口味可能会不适应,敬请谅解!
门票说明:
01. 敬请携带优惠证件原件,经景区认可,现退优惠价和旅行社折扣价之间的差价。
02. 赠送景点不参加不退费,如遇景区临时闭馆更换景点或取消!
购物说明:
01.景区、餐厅、宾馆、机场、火车站等场所内(外)均有各种售卖旅游纪念品或其他商品的店铺,您在这些地方购买的物品不属于我社安排的购物!请您慎重消费。
自费项目:
行程单如有自费项目可向导游详细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是否参加可根据个人意愿决定,费用由您个人自理,根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安排,如果不参加自费项目您需在景区门口等候或下车自由活动!但参加后不得就此类项目向我社提出异议。
旅游保险:
旅行社责任险是由旅行社投保,用于赔付因为旅行社的过错导致旅游者人身受到伤害的一种保险,保障范围较小,建议您个人购买旅游意外伤害责任险!陕西地区旅游意外伤害险只包含游览期间,不包含往返交通和自由活动!
免责声明:
01. 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自然灾害、恶劣天气、火车延误、汽车堵车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
02. 本行程景点游览时间为通常情况下游览时间,从进入景区算起至离开景区,不低于行程所列时间。因景区设施或人流过多等原因造成您游览不充分,我社不承担责任。
03. 如因不可抗力产生游客滞留,我社协助安置,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您自理!返程交通遵照原合同标准执行,如有新增费用,由我社和您分担。如果您选择超过原合同交通标准的,由您个人承担全部差额费用。
纠纷与解决:
01. 请您如实填写游客意见表,意见单是您对旅游服务的客观评价,在游览过程中有不满意之处请及时致电我社质量监督电话,以便为您及时处理。旅游期间未投诉或投诉与意见单评价相反的,我社有权拒绝受理!
02.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甲方不得以拒绝乘机、车、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按旅游法规定除承担给我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
03. 争议不能达成一致时,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行程单是《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的组成部分,本代表人已经仔细阅读并认可以上所有内容。